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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专博!《风景园林专业学位类别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专题研讨会召开

Writer: admin Time:2024-03-26 Browse:122

  原标题:聚焦专博!《风景园林专业学位类别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专题研讨会召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及《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的有关规定,近日由全国风景园林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秘书处组织的《风景园林专业学位类别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研讨会在线上成功召开。

  教指委副主任委员、北京林业大学副校长李雄教授,教指委副主任委员、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党委书记刘颂教授,教指委秘书长、北京林业大学园林学院院长郑曦教授,以及全体教指委委员和秘书处成员通过线上方式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郑曦秘书长主持。

  教指委副主任委员、北京林业大学李雄副校长向各位委员介绍了国务院学位办对于本次《专业学位类别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以下简称《基本条件》)修订编写工作的基本要求,以及教指委对新设风景园林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定位和《基本条件》的可操作性等方面的考虑。

  郑曦秘书长代表编写组介绍了《基本条件》研讨稿的核心内容。他表示,该研讨稿充分把握风景园林专业博士学位点新设立的机遇,重点针对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科研水平、培养环境等支撑研究生培养的基本条件和影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核心要素,提出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体系,力求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充分体现了风景园林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特点。

  全体教指委委员对秘书处编写组全体成员的前期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并针对新设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的人员构成、科研水平、项目经费数量、培养平台类型数量等内容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形成了具有建设性的研讨成果。

  会议最后,李雄副主任委员对本次研讨会进行总结。他指出,本次基本条件编写工作应以“标准不降低、门槛不过高”为基本原则,进一步明确风景园林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定位和方向,以推动全国风景园林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据悉,风景园林专业学位博士硕士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是学位授权审核的重要依据,特别是引导开展新设立的风景园林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教育的重要基础。教指委秘书处高度重视,组织专班开展编写工作,并广泛听取本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行业产业专家、相关用人单位意见。接下来,秘书处将汇总各方意见,对《基本条件》进行整体修改完善,提交主任委员审批通过后,报送国务院学位办。国务院学位办将会组织专家对《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将在下一轮授权审核工作中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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