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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制度改革在多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深层次难题及新问题仍待破解

Writer: admin Time:2024-03-25 Browse:73

  2016年底,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力争3年基本完成各职称系列改革任务,5年基本形成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中国科协创新战略研究院课题组于2020年对本轮职称改革实施以来的进展和成效进行调研,发现本轮职称改革在多方面有所突破,但依旧存在破而未立问题突出、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衔接不够、评审自主权不到位、部分科技工作者职称申报渠道不畅、高级岗位不足等问题,并提出人事制度和事业单位改革协同并进、发挥用人单位自主权与科技社团作用、建立专业技术人才多元评价体系、发挥好职称制度对人才成长发展的激励作用等政策建议。现予编发,供参阅。

  本轮职称改革在评价标准、方式、放权、监管等多维度改革创新,推出了克服“四唯”倾向,实施分类评价,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等重点举措。中国科协创新战略研究院课题组对本轮职称改革实施以来的改革进展和成效进行调研,利用全国科技工作者调查站点体系发放采集有效问卷12636份,重点考察科技工作者对本轮职称改革的评价和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轮职称改革在多方面有所突破,前期职称制度的不良导向和“副作用”改观明显,获得不同职业科技工作者肯定

  一是职称改革后,职称制度对人才成长正面作用明显提升,本轮改革更受西部地区科研人员好评。

  调查显示,55.4%的科技工作者表示所在单位或所在系统的职称制度改革总体成效“好很多”或“好一些”。近六成(59.2%)西部地区科研人员肯定本轮职称制度改革总体成效,高于全国其他地区5个百分点左右。五年来,通过职称制度改革,职称制度对人才成长的正向影响明显提升。2015年12月,课题组曾对职称制度状况进行调查(以下简称“2015年调查”)。当次调查显示,27.7%的科技工作者对职称制度不利于人才成长表示“非常突出”或“比较突出”,而本次调查该比例为19.7%,比2015年调查结果下降了8个百分点。

  二是“破四唯”“破五唯”改革措施落实相对较好,得到科技工作者尤其是基层科技工作者高度认可。

  职称制度改革的一系列措施中,科技工作者最认可的是“破四唯”(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和“破五唯”(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61.4%的科技工作者对此表示认可,尤其是医疗卫生机构科技工作者认可比例最高(67.3%)。28.1%的科技工作者反映近年来的职称制度改革措施中,“破四唯”或“破五唯”在本单位落实情况最好,其次是推行成果代表作评审(23.4%)和分层分类评价(22.6%)。

  三是评价导向有所改善,职称申报评审更注重职业道德规范,弄虚作假风气得到明显改善。

  调查显示,在影响单位职称评审的一系列因素中,论文、岗位/工作业绩、职业道德规范排在前三位,选择比例分别为52.4%、49.0%和40.7%;而2015年的调查结果显示,论文(59.8%)、科研项目(51.1%)、岗位工作业绩(42.0%)对职称晋升的影响排在前三位,说明随着职称改革的稳步推进,评价导向逐渐有所改善,评价标准也不再“唯论文”“唯项目”,兼顾了职业道德规范、岗位/工作业绩。其中,认为职业道德规范对职称晋升的影响“非常重要”的比例相对2015年(28.5%)大幅提升了12.2个百分点,表明在本轮职称改革导向下,更加突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对学术不端等违纪行为更严肃对待。本次调查显示,与2015年调查相比,为评职称而进行的相关学术不端现象得到明显改善。例如,27.0%的调查对象反映发表拼凑论文现象普遍,比2015年降低了15.7个百分点,其他诸如“找别人代写论文”“找人替考职称考试”“找关系找人帮忙通过评审”“在没有实际贡献的论文上署名”现象比较普遍的比例均低于2015年调查。

  四是不合理职称申报条件得以破除,职称评审政策向基层、艰苦一线倾斜落实较好。

  超四成科技工作者反映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不再是规定条件,与2015年以前的职称评审要求相比,外语和计算机水平已不是各职称序列申报的统一要求。本轮职称改革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政策倾斜,破除或放宽了论文、外语等不合理条件。近五成(46.9%)科技工作者反映与三年前相比,所在单位/系统对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的评价标准体现工作实际和特点方面在变好。其中,西部地区(49.6%)反映变好的比例要高于东部(45.7%)、中部(45.8%)和东北地区(45.4%)。从不同类型单位看,医疗卫生机构和农技推广机构反映变好的比例相对较高。其中,农技推广机构作为基层科技工作者更为聚集的单位,有53.3%反映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评价标准体现工作实际和特点方面变好,在各种单位中比例最高;医疗机构中,级别越低的医院,反映对基层一线淡化了论文要求的政策落实情况越好。一级(村镇、社区)医院中,60.4%的科技工作者表示所在单位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技人员淡化了论文要求,分别比三级医院、二级医院高22.9和23.4个百分点。

  近六成(58.5%)科技工作者表示所在单位在科学分类评价专技人员上做的“很好”或“较好”。医疗机构科研人员对分类评价相对最高,达68.3%。对高校和科研院所而言,无论是不同工作内容,还是不同岗位和学科,双一流高校分类评价实施情况要好于其他高校,中科院所属院所、部委所属院所要优于其他院所。

  调查显示,超四成(44.2%)科技工作者表示单位没有评审高级职称权限的问题不太突出或基本没有,近五成(49.9%)科研人员反映本单位或本系统职称权限合理下放比三年前变好。按单位类型划分,高校(56.7%)和卫生机构(54.4%)的情况优于科研院所(45.3%),但科研院所中,部委所属院所科研人员对此评价相对最高,超过半数(56.8%)反映变好,与高校总体情况基本一致。

  二、职称改革进入“深水区”,改革推进中暴露的新旧问题需要进一步改革创新与协同深化

  一是高级岗位相对不足、评审自主权仍不到位等需要其他领域深化改革协同推进的问题仍难以突破。

  对于当前职称制度改革中的主要问题,调查显示,单位高级岗位数量不足(38.5%)以及“破四唯”后新的评价标准未形成共识(36.5%)是目前职称制度改革中存在的前两大主要问题。其中,前者需要和人事制度改革协同推进解决,事业单位在岗位设置和编制管理方面的自主权仍相对有限。问题主要反映在农技推广机构、中学/中专/技校中,分别占56.8%和55.3%。近三成(29.1%)的科研人员反映,单位没有评审高级职称权限的问题非常突出或者比较突出,26.9%反映单位没有自主设立岗位的权限问题非常突出或比较突出。

  调查显示,尽管“破四唯”“破五唯”获得科技工作者广泛认可,新的评价标准仍未形成共识。调查显示,高校科研人员反映“四唯”破除后新评价标准无法形成共识问题突出,占比45.3%,超出科研院所8.3个百分点,同时超过其他类型的单位。科学研究人员和大学教师反映职称制度迫使科研人员发表无用论文问题突出的比例最高,分别为39.0%和38.5%,超过其他职业科技工作者。尽管科技工作者对实行代表作评价肯定的呼声较高,但目前关于职称评审中,在新的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和评价体系上,仍未形成共识,实际操作中仍容易转向论文“SCI至上”。调查显示,56.7%的高校科研人员及53.2%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反映职称评审时单位SCI论文权重大于国内期刊论文,尤其是双一流高校和部委所属科研院所,反映该问题存在的科研人员比例达61.2%和72.4%。

  三是科研辅助人员、企业尤其是非公企业科技工作者申报职称的渠道仍然不够畅通,评价机制创新力度不足。

  四成(43.8%)科研教学辅助人员反映目前研究辅助人员缺乏晋升通道问题非常突出或比较突出。在没有职称的企业科技工作者中,55.4%的人表示想获得职称,但仅33.7%的表示有申报途径,而在非公企业中,仅29.5%的科技工作者表示有申报途径。调研中,某研究所反映本单位科研设备研究人员、实验室技术服务人员和预研人员由于人员数量相对较少、评价标准难以确定,难以开展分类评价,这类科研人员面临着向上晋升机会少、难度大、发展空间有限等问题。

  2013年以来,国务院将减少和规范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作为推进简政放权的重要内容,职业资格证书清理工作开展后,职业资格证书泛滥得到制约,52.2%的科研人员反映目前职业资格证书泛滥的问题不太突出或基本没有。本轮职称改革提出要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但本次调查结果显示,不到五成(41.9%)的科研人员反映本单位或本系统与三年前相比职称制度和职业资格有效衔接情况变得好很多或好一些。仅6.4%的科技工作者对单位进行的“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的落实成效持认可态度。有职业资格证书的科技工作者中,仅20.2%的科技工作者表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可以直接认定为初级或中级。仍有32.4%的工程技术人员反映,目前工程师资格无法获得国际互认问题非常突出或比较突出。

  三、协同创新破解改革瓶颈,完善评价方式,发挥好职称制度对专业技术人才成长发展的正向作用

  一是从优化顶层设计着手,与人事制度、事业单位改革协同并进,破解职称改革瓶颈。

  支持用人单位设立符合自身发展需要的岗位,推进专业技术职务流动岗、创新岗等岗位形式的探索与应用。在编制限定短期难以突破,单位高级岗位有限的情况下,参考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改革办法,探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称晋升和职级晋级并行制度,拓宽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尤其是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通路。

  二是进一步发挥用人单位自主权与科技工作者群团组织,推动评价主体尽快形成“破四(五)唯”后的共识。

  对于职称评价“破”后如何“立”,职称管理部门一方面要强化国家使命与需求开展分类评估,减少行政权力的过渡介入和对微观评估的干预。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深化人才分类评价。另一方面要构建专业性、自律性和自主性的科技工作者群团组织,营造自由的学术环境,对职称评审进行公允客观的评价。构建个体层面和团队层面有机结合的评价指标体系,要借助大数据技术、社会网络技术等技术手段不断完善评价方法。

  充分发挥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业内和同行的评价作用,提高人才评价的科学性、规范性、权威性,促进同行评议成为人才评价的主要方式。建立开放评价机制,加强开放、多元的国内外专家数据库建设和共享,大力加强国际同行评价。建立市场评价机制,以评价促进使用为目的,将市场化的企业认证纳入职业资格体系,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职业资格制度,提升我国专业技术人才国际化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要促进与人才培养制度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职称制度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导向作用,也要促进与用人制度的有效衔接,努力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等陈旧观念,构建使青年人才脱颖而出的培养机制。取消职称与福利的直接挂钩,建立科学考核评价体系,构建涵盖不同类型人才职业生涯的培养模式。推动作风和学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完善各类创新人才评价约束机制,为各类创新人才营造戒骄戒躁、拼搏进取的良好政策保障和舆论环境,促进各类人才健康成长。

  文章来源:中国科协创新战略研究院院长基金项目《新时代科技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实践相关问题研究》

  作者:徐婕、邓大胜、胡林元、张静、李慷、于巧玲,中国科协创新战略研究院,责任编辑:黄诗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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