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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院所的一类实践难题:设备资源在科研和生产上的使用冲突问题

Writer: admin Time:2024-03-15 Browse:174

  科研院所、尤其是转制科研院所,大多发展出了品种丰富且有一定规模的产业化业务。而在科研院所中,除人力资源外最关键和稀缺的就是设备资源,这些设备资源往往既是科研人员完成科研任务的条件保障,也是一些小批量、定制化产品制造或检测所必需的装备——甚至很多也可用于中等批量生产。

  近年随着国家对科技创新投入持续加大,科研院所的科研业务量比以往增加很多、普遍比较饱满;同时,前些年发展起来的产业化业务,其中很多品类并未发展大(这里既有院所自身原因也有业务属性和市场规模等原因),不少一直处于单件、小批或中等规模状态。

  从目前业务结构看,科研业务不仅是科研院所本职工作、更是性价比最高的业务,而生产性业务则更多提供了规模和总量增长上的贡献。也正因如此,这些年不少转制院所面临着一个实践难题:设备资源在科研和生产上的使用冲突问题,或者说设备资源在两类业务上如何实现使用的一致性(相关研究参见《科研院所创新发展实践:科研模式改革困境与出路》一文)。

  复斯专家认为:要彻底解决该问题当然需要较大范围和深度的改革工作,因为该矛盾显然只是表象;但要想短期内实现一定改善并尽可能缩小改革影响范围,可首先从以下三方面切入:

  - 强化科研成本约束,提高科研对设备的利用效率,释放设备资源的“战略性资源剩余”。所谓“战略性资源剩余”指当一类资源无法通过常规方式购买获得时(要么投资规模巨大、要么在全社会范围内都比较稀缺),对该资源的无效或低效占用就消耗了企业的战略性资源剩余。以往,科研院所在开展科研业务时由于多种原因对成本费用控制比较弱化,为缓解使用冲突问题可先在不核算科研项目完整成本情况下,仅针对性制定与科研设备使用相关的成本核算、考核标准及配套规定。

  - 更清晰界定新产品研制类课题与产品生产类业务,避免后者混同于前者,减少生产对设备的无效占用。现在很多设备使用问题中,还夹杂着由于业务分类不清或同一主体混合开展两类业务而引发的。当一个二级科研单位同时开展两类业务时(这种情况在科研院所里几乎都存在),一类业务(如生产类业务)有成本核算或利润考核,而另一类业务没有这方面要求,那么该主体就有动力把一部分生产业务当作科研业务来申请对设备的使用。这种情况如仅从局部(即该部门视角)看可能损害并不明显,但如果相关设备为多部门共用,这种混淆业务边界使用资源的方式会导致生产业务对科研业务的不当挤占——即对整个院所来说是一种不经济的资源配置(相关研究参见《经济权配置:经济管理顶层方案的设计方法与工具》一文)。

  - 建立设备资源战略性剩余所产生收益的相容性分配模式,构造研究室/处内科研人员与生产人员的利益一致关系,提高相互合作性。做好前两方面,可缓解二级科研单位或生产单位间的设备使用冲突问题,但二级单位内那些专属设备使用所导致的内部冲突当前同样很普遍(只是表现的更隐蔽但实际效率损失很可能更大),要解决这个问题需更多借助激励相容设计方法。

  要强调的是,对于设备资源使用冲突问题,科研院所还是应首先明确科研条件保障资源的战略使用原则,然后在此基础上从这三方面入手推进改革(相关研究参见《科研院所产业化发展:组织体制与组织架构》一文)。

  ****【上海复斯管理咨询公司/品科创说管理专栏】****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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