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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简介 - 罗以智识IT资质专题369

Writer: admin Time:2024-03-09 Browse:117

  国家对从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所列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实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国家国防科工局对全国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统一管理,军委装备发展部协同管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分为一类许可和二类许可。国防科工局负责第一类、第二类许可申请受理、审查实施;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5年。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国防科工局按照国家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能力布局要求,根据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实际需要,经征求总装备部意见,对第一类许可实行数量限制。实行数量限制的具体专业或者产品和限制数量另行规定。

  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能力布局的要求,按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实际需要,经征求总装备部意见,可以对有特殊要求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做出数量限制。

  2018年版许可目录包括导弹武器与运载火箭等7大类共285项,在2015年版目录的基础上再次减少了62%,仅保留对国家战略安全、社会公共安全有重要影响的许可项目,大幅度缩减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管理范围,从政府管理层面上解决了许可管理范围过宽、社会上反映的准入难等问题,有利于加快吸纳优势民营经济,带动创新创业中小企业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更加充分利用国家工业和科技基础,促进武器装备自主创新和体系化发展。2018年版许可目录进一步规范了许可专业的名称,大范围取消设备级、部件级项目,取消军事电子一般整机装备和电子元器件项目,取消武器装备专用机电设备类、武器装备专用材料及制品类和武器装备重大工程管理类的许可。

  3.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科研生产条件和检验检测、试验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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