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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有何不同?

Writer: admin Time:2024-03-09 Browse:154

  从事军工科研生产需先取得“军工三证”。企事业单位参与军品研制生产,首先需要拿到军方、政府部门颁发的资格认证,我们称其为“军工三证”。那么三证中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两者又有何不同呢?

  一般来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是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基本条件,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是从事装备任务的法律许可,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是最终获得向军方供货的资格。

  2018年版许可目录包括导弹武器与运载火箭等7大类共285项,在2015年版目录的基础上再次减少了62%,仅保留对国家战略安全、社会公共安全有重要影响的许可项目,大幅度缩减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管理范围,从政府管理层面上解决了许可管理范围过宽、社会上反映的准入难等问题,有利于加快吸纳优势民营经济,带动创新创业中小企业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更加充分利用国家工业和科技基础,促进武器装备自主创新和体系化发展。

  2018年版许可目录进一步规范了许可专业的名称,大范围取消设备级、部件级项目,取消军事电子一般整机装备和电子元器件项目,取消武器装备专用机电设备类、武器装备专用材料及制品类和武器装备重大工程管理类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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